没了。
我假装惊喜,温子时比我还要高兴。
第四天白天,他出门上学,我去镇子上卖绣活。
我俩在鬼市相遇,他出一锭金,买我一块血豆腐。
因为我的容貌极美,他还问我:“老板娘,你如此花容月貌,怎么甘愿窝在这见不得光的鬼市,做这种见不得人的生意?”
我摸了摸自己的脸,“我不过是寻常长相,曾经脸上还有道丑陋疤痕。哪里算得上花容月貌呢?”
温子时浑身一抖,忽然明白了,“你该不会,该不会也是吃了血豆腐才会变成这样的吧?”
我但笑不语。
温子时却突然升起了好奇心。
他指着红通通的豆腐问:“血豆腐血豆腐,你该不会在这豆腐里加了鸭血猪血吧。”
我掩唇一笑:“公子说笑了,我做的正经生意,怎么会往豆腐里加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呢?”
就在温子时松了口气的时候,我又接着说:“公子难道不觉得,这血看上去红的发黑吗?这可不是什么猪血鸭血,是最新鲜的人血呢。”
“什么?!”
温子时吓得差点跳起来了。
“你竟然在豆腐里加人血!”
我笑出了声,刻意捏细的声线让温子时都没有发现,我就是他的枕边人。
“逗你的,再说了,只是加人血的话,怎么会有美容养颜的奇效呢?”
温子时浑身抖了抖,像是要抖掉全身的鸡皮疙瘩。
他朝我伸手:“你直接把剩下四块豆腐直接给我好了,这鬼市阴森,我再也不来了!”
胆小的书生哪里经得住我如此吓唬,我收了他的钱,把四块豆腐全给了他。
在他离开前,我最后一次叮嘱:“公子,连吃七日的血豆腐,可是会真的没命的。”
温子时定了一瞬,而后咬紧牙关说道:“到底夫妻一场,我会留她一条命的。”
他口中的“她”自然就是我了。
就在我以为他对我还有一丝真情的时候,又听他说:“她现在变得极美,听说乡试的主考不爱钱不爱权只爱美人,若是把她送去,入了主考的眼,我这次定能高中!”
温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