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可没办法,人微言轻,武功又低,不掺和进去肯定死路一条。现在不一样了,秘籍在手,我可以正儿八经地习武了,有跟捕门老爷叫板的资本了。”
“贤弟,我在衙门有官位,你在捕门有人脉,应该通力合作,就跟上任县令和王庆那样,称霸梧都,何必要窝里斗呢!”
萧麦闻言,也不由得停下吃食:“四哥说得太对了,合则两利,分则两害!”
“贤弟认可就好!来,我敬你一杯。”
萧麦一摆手:“肚子疼,吃饱了再喝酒,空腹受不住。”
常四儿尴尬地放下酒杯:“贤弟,还是不信我啊!”
“信,怎么不信?锦衣捕快,向来瞧不起麻衣捕快,那捕门老爷再怎么赏赐,顶多封四哥做捕头。可若四哥习得神功,哪怕不做捕头,梧都县不也是你说了算?”
常四儿喜欢听这个,他兴冲冲地抿了口酒:“说得好,贤弟明白这个理儿,就不用我多费口舌了。那贤弟,把另外半本秘籍的位置,也给我说说?”
“四哥,我话还没说完,理是这么一个理,问题是,人有时候不讲道理。就算你有九成可能放过我,不还有一成可能杀了我?”萧麦以子之矛,攻子之盾。
常四儿为了“一成”的可能杀萧麦,萧麦也为了“一成”的可能不信常四儿。
“那贤弟如何才肯信我?”
如何跟一个企图杀死自己的人取得互信?萧麦还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。
好在,他读书多,很快从水浒好汉的事迹中获取灵感,那就是“投名状”。
“四哥敢不敢交投名状?”
“投,投名状?”常四儿往后一仰,显然听过这种江湖手段,目光鹰顾般看向萧麦,犹疑地说道:“杀人,可是掉脑袋的重罪。”
“哈哈哈——”萧麦瞬间被逗笑,“四哥可真幽默啊!”
常四儿敢当着所有人的面,半公开地活埋萧麦,绝对是一等一的狂徒,这种敢拉着九族去赌命的人,害怕杀人罪,着实是幽默。
幽默归幽默,问题还是要解决。
萧麦在梧都县,还真有一个仇敌。
那人口蜜腹剑,奸恶至极,萧麦都差点死在他手里。那娴熟的害人手法,真不知梧都县的百姓,受过那恶捕多少欺凌。
正好,借常四儿之手,为梧都县除一恶鬼。
“昨晚,你有个弟兄,死命往我伤口上踢,差一点就弄死我了。四哥把他杀了,我就信你。”
见常四儿一句话不说,萧麦又补充道:“四哥若是下不去手,我愿代为效劳。”
常四儿从萧麦的语气中,听到一股令他都为之胆寒的杀气,确信萧麦不是在说笑、试探或者拖延时间。这下轮到他为难了:“啧,贤弟,你杀他干嘛?脏了自己的手。”
萧麦的态度很坚决:“江湖中人搭伙,都流行投名状。手上沾了血,才好绑在一条船上。你让我把仇人杀了,我就相信,四哥是真想跟我联手,称霸梧都县。”
在常四儿看来,萧麦要杀的人,是一条不错的狗腿子,宰了有点心疼;可不宰的话,萧麦又信不过自己,不肯交出秘籍。
思忖再三,常四儿闷了一杯酒,猛地砸在了桌案上:“量小非君子,无毒不丈夫。成大事者,不拘小节,贤弟且放心,最多这两天,我就安排你送他上路!”
“好!四哥是干大事儿的人。”萧麦曾为生存,说过许多违心的话,但这次绝对真心实意。
在萧麦看来,常四儿此人,心黑手狠脸皮厚,为达目的不择手段,碰上强者就麻溜下跪,碰上弱者就狠踩一脚,但凡挡了自己的路,管他什么恩人、兄弟,统统杀无赦;但凡对自己有利,管他什么敌人、仇家,都称兄道弟,推心置腹。